发布日期:2020-10-15 来源:农民工工作司
近年来,新疆福海县推行“四联合”发展党员办法,通过联合推优、联合培养、联合考察、联合接收的方式,优化农民工党员发展质量。
该县建立《流动人口发展党员实施办法》,明确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优秀青年推荐工作,通过组织推荐、党员群众联名推荐、个人实名推荐、驻村工作队推荐等方式,联合推优选取重点培养对象。制定《委托培养手册》,按照“原籍党组织培养为主,务工地党组织培养为辅”的原则进行培养联系,原籍党组织为每名培养对象指派1—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,通过电话、QQ聊天工具等形式开展联系培养。实行原籍地和务工地两地征询意见制度,通过在原籍地党组织召开发放调查问卷、座谈会、上门“家访”等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社会关系及现实表现,形成政治审查报告,确保把准预备党员接收、转正等重要环节。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,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,务工地党组织和原籍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召开支委会,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,最终票决结果将按照两地与会正式党员赞成总人数,应超过两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的标准,作出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转正的决定。